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

初嚐拍EVENT的滋味

人啊,人!

戴厚英的一本小說名字。很適合用來形容我第一次拍EVENT的感覺。

攝影,只是我云云眾多興趣之一。三年前,給弟弟引進單反世界,我就變成玩相機之人。哈哈!沒錯,是玩相機而非愛攝影。我沒有瘋狂愛上攝影,但卻瘋狂買賣相機和鏡頭。所以,我只是玩相機,而非愛攝影。

怎樣也好,我最愛拿著相機拍風景。高山流水、花花草草、可愛小昆蟲都是我拍照的對像。食物,當然拍,但用手機拍的多。人呢?我不特別愛拍。原因是,人很難拍得好。要拍得自然,且捕捉到讓人很有感覺的神態,真的很困難。親人倒容易拍,因為他們的一舉人動,我比較熟悉。可拍陌生人呢?那真的不容易。有人喜歡在街上,玩街拍。可要我在街上拍人,真的不可以,我怕被人發現給罵個狗血淋頭。弟弟就說過他有一次在較遠距離拍一個婆婆,被發現時除了給阿婆罵,還會給飛擲東西的呢。

香港,這一個藍天不多的地方。我女子一人,又不能通山亂跑。於是,關心我的弟弟就建議我跟他拍人。天啊!人?不是吧。非我性情、能力所及吧?

可最近我就是悶悶不樂,快要到不問世事,變成宅女的程度。弟弟說我扮他助手,跟他去拍人,反正我不用交相,拍得多難看也只我自己知。既然如此,好吧!死就死啦!

於是,昨晩,我真的扮助手,隨弟弟拍一個百日宴。過程很輕鬆,我有時幫他招呼等著他拍照的人,有時協助他逗小朋友笑,其餘時間,我愛拍甚麼就拍甚麼。哈哈!我發覺小朋友是愛姐姐多於愛哥哥的。至於大人們,有的很客氣,有的很酷,酷得要死的一種。有的超愛表現自己,要在云云眾生當中,鶴立雞群。小朋友是最最最天真的。

宴會上,我實在除了人,沒甚麼好拍。百日宴,當然要捕捉人們開心愉快的一面。這,並非一件容易的事。加上我技術有限,甚少用閃光燈的我,在弟弟約五分鐘的指導下,全晚都在閃。哈哈!大家當然知道結果會如何。沒有全炒,只有炒了九成九。我不是拍不到人,只是拍不到他們愉快的一刻。百多張相就只有四五張我覺得可以。反而我拍了弟弟三四張,卻有一兩張可愛得要命。這就是親人與非親人的分別了。

雖然,相片炒了大部份,但我沒有不愉快。一來,這是練習,沒有壓力的練習;二來,邊學邊實習,應該較看書或上堂學得更多更快;三來,看多了世界,可鍛練一下我這個比較高傲或過於自我的人,眼光、心胸或者可以因此而寛闊一點。

既然一舉數得,下次再有機會的話,我一定會扮弟弟的助手。^^

漂亮的照片沒拍到,人家的照片也不好放在這裏,就來一個環境照作留念吧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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